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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3511 发布日期:2017-02-16
      家长们: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17〕4号)文件指示,向您和您的孩子发出以下交通安全出行提示:不得向孩子提供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并在孩子面前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同时,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校车”,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泉州市晋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