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少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泉州市少先队“少年先锋章”、“先锋队课”、“红色先锋大(中)队”评选活动的通知》(团泉委联〔2016〕25号)精神,在班级自荐,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组初评的基础上,经学校校务会讨论,决定推送五(1)中队李书言、五(5)中队林子涵、六(1)中队林心愉、六(6)中队杜雯钧等四位学生参加泉州市“少年先锋章”评选。
公示日期: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3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少先队大队反映。
特此公示
泉州市晋光小学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