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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5840 发布日期:2011-03-08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初〔200512

                                                                 

关于2005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

市直各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市直小学招生工作和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就2005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泉州实小:5250     晋光小学:5250  

泉师附小:6300     泉州第二实小:4200

(每班计划招生50人)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1999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市实验小学、晋光小学、泉师附小按原招生服务区域,市第二实验小学按2003年重新界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各校分别招收该区域内具有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所市直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域内招生任务后,如果实际招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学校可招收适量的借读生。

四、招生程序及收费办法

(一)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招收。

1、调查摸底:由各校组织人员对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

2、公示:各校于710前向社会公示拟招收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1周)。

3、确定招生名单:经学校集体研究并公示及进一步调查后于716前确定招收对象名单。

(二)借读生的招收。

1、学校自主确定借读生。对户籍在中心市区,长期与学校共建的单位确有实际困难需要照顾借读的干部职工子女,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审核申请理由,学校集体研究并经公示确定借读生招收名单。

2、派位确定借读生名单:各校自主确定借读生之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可以采用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二批借读生招收名单。

申请参加公开派位(抽签)借读的对象,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闽教综[2004]37号文件中关于允许借读的第⑴至⑸类情况之一,并且在上述四所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⑴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⑵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⑶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⑷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⑸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第⑹类情况,即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入学由鲤城区、丰泽区统筹安排解决。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向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派位借读申请表,同时提供有关材料。学校经审核、公示后确定参加公开派位(抽签)的对象名单。以上四所市直小学于730(星期六)上午在各校进行公开派位(抽签)工作。

(三)名单报送:以上四所市直小学应于725日前将确定招收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名单、学校自主确定借读生名单、学校确定可参加公开派位(抽签)借读的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备案。

(四)收费办法:对服务区域内学生的收费按省、市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对借读生的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闽教综[2004]37号文件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注册:学校通知学生家长于开学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各校参加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以查处。

附件:泉州市直小学一年级(派位)借读申请表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