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招聘教师方案
泉州市晋光小学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部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函》(泉人调[2006]2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直接考核办法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2007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表彰的符合教师资格要求的本科优秀毕业生及经我省高等院校表彰并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师范专业总成绩前20%的本科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师范院校小学教育(中文方向)或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待遇
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教师方案。
2、上报审批。
3、发布信息:在我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4、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
(2)报名地点:泉州市南俊路32号泉州市晋光小学;
(3)联系电话:22251158、22253389;
(4)注意事项: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如组织关系证明、优秀毕业生推荐函等);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5、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6、组织考核: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1)现场论文写作: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现场论文写作;
(2)课堂教学:现场论文写作之后,按招考岗位数1:5确定参加课堂教学人选;
(3)特长展示:主要展示与语文学科教学有关的特长;
(4)综合考核:主要考察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成绩和表现等。
7、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不合格的,按参加考核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8、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学校集体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
9、组织审批。
10、签订合同:经审批后,被聘用的教师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