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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聘用制教职工年度业务考核试行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4907 发布日期:2011-03-08
    泉

          试行聘用制教职工年度业务考核试行方案


(
第六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良、中、差)

优: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3、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重视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作出成绩,得到学校好评;

    3、服从工作需要,团结协作,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完成本职工作。

中: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服从分配,基本能履行职责;

3、但有时工作不够负责任,并有这种或那种缺点和一般性错误,教学、业务效果一般。

差;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规和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3、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4、无故旷课达10天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达三分之一。

    (说明:年度业务考核成绩“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思想政治表现不得评为优、良等级。)

二、出勤情况(10分)

1、  旷课1节扣1分,1天扣5分,最多不超过扣10分(迟到两次作为旷课1节计算);

2、  请病假1天扣01分,请事假1天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3、  规定应参加的集体活动每缺席1次扣01分;

4、  国家法定假不扣分,超过部分按以上规定扣分。

(说明:病假超过三个月,事假超过20天者不得评为“优秀”;无故旷课达半个月或学校规定的活动有三分之二不参加者,可视为不称职。)

三、教学工作情况(60分)

(一)   教学工作量(12分)

1、  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量得10分;

2、  在完成规定教学时数的前提下,经学校安排,每代课1节奖励01分,但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3、  学年度听课少于35节者,每缺1节扣01

(说明:统计听课节数以听课笔记为准,听课笔记须记载听课时间、地点、执教者、课题以及简要的教学过程。)

(二)   备课、编写教案(7分)

       按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教案必须写明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具准备和教学过程(包括问题、板书设计、课堂练习、家庭作业等内容)、教学反思等,达到要求得7分,不完整者酌情扣分;当年发现一次没备课、没编写教案者不得分。

(三)   批改作业(5分)

1、  按规定量和各年级规定的作业时间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者得5分;

2、  未按要求(详见《教学常规管理若干规定》)批改,视情况酌情扣分

3、  发现一次未批改作业者不得分。

(四)   授课(15分)

1、  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课堂秩序好,听课者评价好,教学效果显著,得12-15分;

2、  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

3、  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的,得1-5分;

4、  上课乱班者不得分,上课迟到一次扣5分,拖课酌情扣分。

(五)   校级及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根据学校教学达标要求,合格率和优秀率都达标得8分;低于达标率每2%1分,在原有基础上每提高2%奖励1分,最高不超过8分。

(六)   公开教学(5分)

1、  参加校级公开教学获优胜奖(一等奖)得3分,获优秀奖(二等奖)得2分,获三等奖或不评等级得1分;

2、  参加市级公开教学获优胜奖(一等奖)得5分,获优秀奖(二等奖)得4分,获三等奖或不评等级得3分;

3、  参加省级公开教学获奖得5分,不评等级得4分;

4、  参加单项竞赛获奖以及说课获奖,按相对应等级折半得分;

5、  接待省市级观摩课分别得43分;

6、  开设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直到满分为止,同一课题取最高等级计分。

(七)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1、  学生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指导老师得4分;

2、  学生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指导老师得3分;

3、  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指导老师得2分;

4、  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指导老师得1分。

 (说明:如果多个老师共同指导,则将应得分数加以平均分配)

(八)   辅导后进生情况(方法、效果)(4分)

1、  辅导后进生能用好的方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

2、  辅导后进生工作一般化的,得1-2分。

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其中选择一项)

(一) 班主任工作(7分)

1、  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班级工作情况(1分)

(1)       按规定认真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得05分;

(2)       按规定认真总结班级工作情况,得03分;

(3)       能总结班级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发表,得02分。

2、  主题班会和辅导少先队活动的次数、内容(1.5分)

(1)       按规定认真上好早会课、班队活动课,得1分;

(2)       组织参加德育活动、队活动竞赛得奖,得03分;

(3)       举行班队活动观摩效果好的,得02分。

3、  家长会、家访情况(日期、人数、内容)

(1)       按规定每学年对班级50%以上的学生进行家访,得1分;

(2)       认真召开家长会,得03分;

(3)       能密切家校联系,有效转变后进生,得02分。

4、  班级集体获奖情况(15分)

(1)       每一个学期获得学校“文明班队”称号,加06分,两次加12分;

(2)       该学年度获得市级“先进班集体”称号,加03分。

5、  班级面貌变化情况(15分)

(1)       每学期评选“文明班队”,班风班纪属于一类的,一次加07分;

(2)       每学期评选“文明班队”,班风班纪属于二类的,一次加05

(3)       班级同学受到表扬(指学校以外)或有典型好人好事,加01分。

(二)   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1、  能认真做好学校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取得一定成绩者,得6-7分;

2、  少先队副总辅导员、学校教职工团支部书记、及语文、数学教研组长、年段长能认真履行职责,得6分;其他学科教研组长和语、数备课组长等得5分;

3、  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兼任其他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得4分;

4、  兼职工作做得一般的,酌情扣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1、  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早操、早会、班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传统活动等)或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期有简明计划,期末有工作小结者,得2分;

2、  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校级以上竞赛活动中得奖或表彰的,得1分;班级在本学年的竞赛中,两次及以上得奖得1分,一次得奖得05分,不得奖不得分;

3、  无计划、小结者不得分,把活动课挪作它用者不得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4分)

参加教研(教改),包括教材试验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省级以上交流者得4分,在市级以上交流者得3分,在学校交流者得1-2分。

七、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分)

   

1、  在省级教育刊物发表或出版得5分;

2、  在省级专业会议交流宣读得4分;

3、  在市级刊物发表、出版得3分;

4、  在市级专业会议交流宣读得2分;

5、  在校刊《澄圃》发表得2分;

6、  在学校研讨会上交流得1分;

7、  教学设计或课件发表、获奖均按相对应等级折半计分。

 (说明:总结、论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的,均以一篇文章计算,只取最高档次计分;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

八、指导培老师情况(3分)

1、  指导教师举行学校研讨课,得05分;

2、  指导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课获奖,按得奖者得分折半计分;

3、  指导实习生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得2分,指导班主任工作得1分;

4、  按学校规定签订师徒“挂钩”协议,并按要求履行职责,取得成效者,师傅得1分。

(说明;指导教师开设不同课题公开课,可以累计加分;同一课题取最高分;指导教师以1-2人为主,协助指导的教师视实际情况酌情得分)

九、进修培训(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

1、  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各种培训及学历进修等)达到规定要求,并经上级部门验证合格者,得满分;

2、  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各种培训及学历进修等)未经上级部门验证,最多得2分;

3、  被指定应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十、奖惩情况(4分)

1、  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者,得4分;

2、  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者,得3分;

3、  本年度获得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教师等称号者,加2分;

4、  获得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单项竞赛奖励者(公开课或文章得奖在以上栏目计算)均依次逐一降等级计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总说明: 1、年度业务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按照上级规定下达的比例确定;

         2、本年度内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3、考核程序:个人自评----教研组交流互评---考核组各部门评定成绩-----个人核对成绩-----根据成绩按一定差额从高到低录取优秀档次候选人-----考核工作小组确定具体人选------公示。

4、本着在更大范围内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凡在上一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选,除有突出贡献者,本年度考核不再推荐为“优秀”候选人;前一年度评为“优秀”者,除考核成绩比同一层次其他人的成绩高出三分以上者,一般不参评“优秀”。  

 

 

 

泉州市晋光小学试行教职工聘用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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