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泉州市晋光小学第六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泉教人[1998]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我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五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除附上述材料还须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医药发票;三月以上(含三个月)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住院证明、门诊或住院医药发票、检查、检验报告单。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或学历进修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晚婚晚育(男25周岁又10个月,女23周岁又10个月以上)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180天。未达到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135天。早婚、早育者也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并复印交学校存档备查。产假正值寒暑假,可顺延其休假时间。夫妻双职工的,分娩时可给男方七天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经校长批准,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2、教职工凡需请公假、事假两周以内(含两周),由校长审批。请公假、事假两周以上或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由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报送有关材料(含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3、学校正职领导凡请公假、事假、病假一周以上应报市教育局审批。
4、教职工请假经批准,持学校发给《准假通知书》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有关资料学校存档备查。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要求及待遇
1、公假: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按实际集中培训时间请假,不得随意延长公假时间,培训结束后,应立即返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教职工在一个月内因故请事假累计5天以内,每天(以6课时计算)扣发48元。超过5天不足两周者,扣发当月综合津贴,岗位、职务津贴按70%发给;超过15天者,扣发其工资,扣发标准按其实际缺勤天数乘以其本人平均日工资(月基本工资除以21.5天)计算,同时停发岗位、职务津贴和综合津贴。
3、病假:
(1)教职工病假按上级规定扣发出勤奖、综合津贴。
(2)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系指职务标准工资和30%津贴,下同),不发综合津贴。
(3)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4)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5)个别教职工经诊断确系患癌病、精神病,病假期间发给原工资。
(6)病假时间当月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职务津贴。
(7)请病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
(8)教职工半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者,应扣发半年各项奖金。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者,扣发全年各项奖金。
4、婚假、产假、照顾假、公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5、丧假及奔丧路程假工资照发,但途中车旅费自理。
四、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校长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
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旷工旷职0.5天,扣发当月综合津贴的50%;旷工旷职1天,扣发当月综合津贴;旷工旷职1天以上5天以内,除扣发当月综合津贴,另扣发平均日工资的3倍。超过5天,停发当月工资。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包括职务标准工资,30%津贴,省,市岗位补贴等)。学校应敦促其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其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2007年4月
泉州市晋光小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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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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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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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期 限 |
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共 天。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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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 待遇 |
1、标准工资_____元,自____起,按____%发放,计扣发_____元; 2、岗位津贴、职务津贴____元,自____起,按____%发放,计扣发_____元; 3、综合补贴_______元,自____起,扣发_____元。 请假期间,总计扣发工资、津贴、补贴等________元。 | ||
学校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教育局人事科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由申请人按要求详细填写,表中假期待遇栏由学校填写;
2、表中“类别”指公假、事假、产假、病假、婚假等。。
3、本表按规定程序报经领导审批后,给予请假批复。
泉州市晋光小学教职工请假存根
( )晋小假字 号
同意___________请______假。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
____日,计____天。请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合计扣发工资、津贴、补贴等___________元。
泉州市晋光小学
年 月 日
销假记录
_____________于 ____年___月____日到校上班,同意销假。
泉州市晋光小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