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晋光小学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批复
泉州市晋光小学:
你校泉晋小[2006] 3号函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校《泉州市晋光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请按泉教党[2000]19号、泉教人[2002]82号、闽委[2003]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泉州市晋光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干部 竞争上岗 批复
抄送:市直各小学。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晋光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以教职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建设一支精干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小学内设机构等问题的批复》(泉教人[2002]32号)和中共泉州市教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市直中小学试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泉教党[2000]19号)精神,经学校党支部研究拟于四月份通过公开竞争上岗选拔聘用中层干部。
一、竞聘岗位
1.教导处主任1人。
2.教导处副主任1人。
3.少先队总辅导员1人。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2.竞聘教导处主任、副主任岗位,须具备小学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须具备小学一级以上(含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竞聘教导处主任、副主任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4月30日后出生),女教师、非中共党员可放宽至45周岁;竞聘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1.公布职位。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职位,让教职工明确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方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考核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经审查合格的竞岗人员名单。
4.理论考试。组织对履行竞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的笔试,以作文形式在3个小时内独立完成3000-5000字的文章。若发现事先经他人协作或抄袭的,取消竞选资格。理论考试成绩以100分计算,少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并取消竞选资格。本项按20%计入总分。
5.演讲答辩。竞岗人员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阐述做好竞聘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成绩以100分计算,少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并取消竞选资格。本项按30%计入总分。
6.民主测评。根据理论考试、演讲答辩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取前四名作为教导处主任、副主任岗位考察对象,取前两名作为总辅导员岗位考察对象,采用无记名的投票方式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凡得不到多数教职工拥护的,不予选拔任用。本项按20%计入总分。
7.综合考核。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考察结合学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进行,谈话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并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本项按30%计入总分。
8.决定聘用。经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七天后决定聘用,聘用决定由校长签发生效,聘用名单送市教育局备案。中层干部原则上采用任期制,首次任期两年四个月,即从2006年5月起至2008年8月止,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四、组织领导
公开竞争上岗选拔中层干部期间,学校组成公开选拔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指导和群众监督。领导组下设考核小组和监察小组。考核小组具体进行资格的审查、考试的命题、演讲答辩的评判、民主测评的组织、竞岗人员的考核等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教代会作用,确保竞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学校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竞岗,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上、干部上的保证。
五、其它事项
1.公开选拔的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2.如果某个岗位只有1人报名竞聘,同样需要经历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综合考核等程序,是否聘用,由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决定。
泉州市晋光小学
200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