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安〔2013〕13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及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生动性及多样性,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及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防溺水教育主题班(队、团)会教案,其表现形式包括主题班会开展的策划方案、可供主题班会使用的演示文稿(PPT)、对主题班(队、团)会举行过程的录像视频等。
2.防溺水教育优秀宣传作品。其表现形式包括公益广告(视频)漫画、动漫、小品、情景剧、家长一封信、对联、绕口令及其他形式。
二、推荐要求
1.针对性。溺水事故多发生在中小学生,特别是低年龄段的小学生。要针对这一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认知能力以及家长监护职责加以设计创作。
2.趣味性。作品要以生动活泼的形象、简单有趣的设计、快乐好玩的互动,增加防溺水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寓教于乐,防止简单刻板的说教式教育。
3.知识性。推荐的教案和宣传作品应传授和宣传科学实用的安全知识和易于操作的技能,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救互救技能,以避免或减少学生溺亡事件的发生。
4.有效性。主题班会和宣传作品不仅要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而且要易于被学生接受和学习,并起到提高学生对溺水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增强防溺水安全知识的效果。
三、作品格式
推荐的教案和宣传作品要通过word文档、ppt文件、图片及视频等形式来体现。其中图片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小于512K;视频为未经压缩的MP4、AVI、WMV、FLV等格式,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容量控制在150M以内。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所属中小学教师、学生参与活动,把主题班会与本地本校防溺水宣传教育的实际紧密结合,尤其要发动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和地处水域、河流附近学校的师生参与,深化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力争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上取得实效。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中小学积极开展征集评选活动,并于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教案与宣传作品进行评选,优秀的上传至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学校安全与未成年人保护网(http://www.fjedu.gov.cn/xxaq/)等供全省学校在开展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活动中免费下载使用,并将部分宣传作品制作成海报,免费向全省学校发放,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主要道路口张贴宣传,以营造良好的防溺水宣传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