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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教初函〔2013]5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准备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9324 发布日期:2011-04-17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准备的通知

 

市直各小学:

经研究,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精神,我局定于近期组织人员对市直小学创建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进行评估,请市直小学认真做好迎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134月份,每所学校评估半天,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评估程序:

1.校长介绍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情况;

2、评估人员分组进行检查评估;

3、评估组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学校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进行自查和测评,形成自评报告(表格式),撰写创建情况汇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核实好相关数据,经校长亲自审核把关后,于329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cjk298@163.com汇报材料、自评报告和申报表文本稿一式两份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送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

                                2013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