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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南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14416 发布日期:2011-03-07

泉州市晋光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南 

(试行稿)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代表本校在校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的群众组织。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有利于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让家长充分享有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参与决策权,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促进学校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和联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关心学校。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例会制度

  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举行12次例会,听取学校校长关于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本学期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定计划。

  2、家长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

  家长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分成德育、教学、后勤、家庭教育指导等若干小组,平时对口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3、家长委员会办公制度

  学校家长委员会实行每周半天的驻校办公制度,由家长委员会成员轮流值班。驻校办公内容有巡视校园、巡视课堂,与相关部门研究工作,接待家长来访等,并作好工作记录。

  4、家长义工制度

  本着自愿与量力的原则,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发动,组织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发挥家长之技,例:传统文化、戏曲舞蹈、中国书画、民族乐器、竹刻工艺、中华武术以及设备维护等。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其代表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

  (一)知情与参与

  1、了解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2、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入学政策、收费规定。

  3、参与组织学校家长开放日活动。

  4、参与学校家庭教育各种活动,如家长学校、家长沙龙。

  5、参与学校年级、班级部分教育、教学活动。

  (二)评议与监督

  1、参加督导部门对本校的教育督导活动。

  2、参加学校对教师工作的评议。

  3、参加学校对课堂教学的评议。

  4、学校下列工作的实施具有监督的权利:办学章程、按规定收费、招生入学、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

  5、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建议并参与活动指导

  (三)参与决策

  凡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的意见,以形成共识。

  1、学校制定民主管理制度、办学理念、办学目标。

  2、学校增减收费项目或变更收费标准。

  3、学校变更教学课程设置。

  4、学校修改对学生评价的标准或处分。

  三、本“指南”为试行稿,还将进一步完善,欢迎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请将建议和意见寄至泉州市南俊巷晋光小学家长委员会收或发至fymeye@qzfeyy.com邮箱。

                                

                                      晋光小学家长委员会

 

                                      OO七年三月